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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行驶有安全隐患,其实无外乎三个方面原因,一是道路规划的不合理,二是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淡薄,三则是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问题,这三个原因让交通事故居高不下。
小行家查询到一组数据,虽然每年交通事故数量不同,但不完全统计,每年事故总计在150000~244937起之间,而其中非机动车在25556~35000起之间。
所以,无论是机动车,还是非机动车,都有较大的事故隐患,而以汽车、摩托车为代表的机动车,规范管理较早,比如报废车、无牌无证都是禁止上路,但电动车规范管理起步比较晚。
但我们常说“虽晚但到”,电动车在最近几年也迎来全面规范化,所谓规范管理,除了增加非机动车道,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,一些隐患车辆也禁止上路,小行家总结多地采取措施,有3种电动车禁止上路,查到可罚款、扣车,希望车主们不要“明知故犯”了。
第1种:过渡期结束且未延期的超标电动车
超标电动车顾名思义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,这类车不具备上路资格,但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是在2019年才实施,前期有太多超标车已经在道路,所以,对于这部分车采取过渡期管理,而过渡期是3~5年左右。
随着新国标实施已经4年多,许多地方超标车已经过渡期结束,这类车已经是禁止上路,但有的车主看到山东、湖北等少数地方延期,就觉得超标电动车可以继续上路行驶。
不得不承认有一部分地方过渡期结束,也采取延期可以继续使用超标电动车,但是,要注意的是,更多地方的超标车过渡期结束,并未采取延期,比如北京、浙江、广东多地。
而对于使用过渡期结束且并未延期的超标电动车,也将会面临处罚,以浙江省为例,2023年1月1日起,在继续骑行超标车,安交管部门可以处以300-500元罚款,拒不改正的将进行扣车。
第2种:未获得备案登记的老年代步车
老年代步车是不容忽视的群体,它是非常矛盾的车型,它的受益者是年轻的时候为国家付出很多,本该老年享福的这一代人,关爱老年人也是一种美德,但问题在于,老年代步车隐患又太大了。
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没有足够高的安全意识,发生事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,对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很大,一边是应该给予关照,一边又是道路应该清理的隐患车型,该如何是好。
有的地方采取对于老年代步车备案登记,而获得备案的车辆,可以继续上路,只不过受到实名制号牌的约束,有的地方还要求签订安全承诺书。
但对于未获得备案登记的老年代步车,那就不好意思了,根据道交法规定,无牌无证的三四轮电动车,都是不具备上路资质的,北京、江苏、安徽等多地,禁止“老头乐”上路,老年代步车进入离场倒计时。
第3种:不具备上路资质的休闲电动车
前段时间火了一种交通工具,许多年轻人乘坐轮椅车上路,不过,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专家表示:电动轮椅车不属于道路车辆,不能上路行驶。
实际上,除了电动轮椅车不具备上路资质,还有许多车型,都属于休闲电动车,同样是不能上路使用的。
比如上海交警早在2018年就发布安全提示,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、电动独轮车、老年代步车、滑板、旱冰鞋不可上路行驶,其中大部分都是休闲电动车。
对于违规上路的车辆,也有处罚行驶,比如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、独轮车,第一次可罚款100元,第二次扣车,500元罚款,滑板、旱冰鞋则是警告、罚款的处罚。
总结:
作为交通工具的电动车,在道路行驶会有隐患,规范管理可以降低隐患,出于此情况,一些有隐患的电动车不能上路,以上提到的3种电动车,各位不要买、不要骑,避免被处罚。对此,各位怎么看?欢迎大家评论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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